还敢身试法?高空抛物,竟是菜刀!那必须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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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一把锃亮的菜刀从公交车车顶弹至地面把正在成都小南街南站公交车站等车的群众可吓惨了抛出的菜刀11月15日早上8点,成都青羊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在小南街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一把菜刀从公交车车顶弹至地面。接到报警后,汪家拐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处置,在该小区门口公交站台旁发现银色菜刀一把,现场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小区距离公交站大概十米据汪家拐派出所民警张文介绍,“到了现场后,我们民警立即进行摸排走访,询问车站附近小区的物业保安后得知,唯一异常的就是小区一对吵架的情侣。”当天上午10点,民警在该小区住宅内将嫌疑人周某某(女,30岁,江苏人)抓获。相关报道
故意高空抛物
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民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来源:成都商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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