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发生的咨询服务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有朋友咨询说他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软件开发公司,已申请了一般纳税人。听朋友说技术咨询可享受免增值税政策的,他公司是否享受这个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可以看出要享受免增值税政策,需要满足三个要求,一是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二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三是需要相关部门备案。
注:《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中研发服务又称为技术开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由此可见,只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与之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才可享受免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现代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
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其中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活动。
由此可见,软件开发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与之发生的技术咨询不能享受免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