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的最糟糕的产品设计有哪些?
摘自@周愚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fallark
每次都要剪掉有没有!
强烈建议放到袖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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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裂建议改成印在衣服内侧!……
我突然觉得这问题有点暴漫的节奏
大便时,如果要尿尿,要用手把鸡鸡按下去,否则会尿到外面!(让气宇轩昂的鸡鸡低头何其困难!)
马桶的大小大家是知道的,屁股已经占了大半,鸡鸡一低头,基本就贴到马桶边上,为了不让尿液反射到屁股上,还要控制流量!还要控制流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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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没想到被顶的那么高,此图来自网上热帖,原始出处已不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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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更新:
补充一个我认为出色的设计,来自USST:
对于180左右的人,石板路恰为一步一格,注意边上的鹅卵石通道。
世界总是不乏天才知乎首页,问题展开相当容易,一键展开,但要收起就麻烦喽,‘收起键’在最底下,为什么不设计在一侧呢?
遇到相当长又不想看的回答,那真是伤滚轮啊。好像赞同最高的几个答案都和插座过不去。
插座几乎是我们接触的最频繁的用户界面之一,却设计的如此令人发指,看得我也忍不住要凑上一脚!当年设计中国插座标准的应该告他过失杀人,如今负责插座标准的应该告他故意杀人。
中国的市电插头/插座标准有一个非常大的缺陷:半插进去的时候所有管脚都裸露在外——注意,这时管脚是带电的!——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对于有未成年小孩的家庭尤其如此。
当然,我不是第一个注意到这个现象的。已经有一设计师提出了这个非常好的方案Power Plug Design To Safeguard Against Electric Shock by Luofang Jun。当然这个方案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反复插拔之后胶皮容易老化破损。而且个人认为这个设计只能停留在概念阶段了——因为有更好的设计。
其实,注重安全的国家早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有两套截然不同的思路:
一个思路是把插座陷进去,以德国标准为例,半插进去的时候金属管脚已经藏在插座凹槽里面,手接触不到了:
这是丹麦的:
这是瑞士的(谢谢@夏曼迪指正) :
另一个思路是让给插头管脚包绝缘层,让插头后半部分绝缘。
这是英国的:
作为中国来讲,即使是为了兼容不搞一个插座陷进去的方案,也可以采用第二条思路,把管脚后半部分绝缘。比如这样:
其实这是澳大利亚的标准。
花絮:世界上除了中国,还有美国(保守国家)、日本、意大利(号称“欧洲的中国”)还没有把插头/插座安全标准当回事之外,所有主要国家都已经堵上了这个安全漏洞。
其实这真是一个很好的思维训练题目,不妨和你团队一起拿这个题目做做思维体操,看看他们都有什么有意思的设计。
用设计当作消费诱饵
苹果电脑的设计师非常聪明,知道要让你头一次启动电脑的动作,就像找到开关一样容易。他们在精简产品的视觉外观上,也同样有高超的技巧。
二 ○○ 三年,我在纽约的苹果电脑门市店买下第一部笔记本电脑,本以为这辈子会和它白头偕老,这将是我对未来的投资,一个对我深具意义的财产,会和我相守一生。我很清楚它是成千上万大批制造的产品,但不知怎的,它却对我自有意义,就像定制的西装一样独具魅力。没想到,这只是苹果公司的变革之一:将电脑从科技设备转为非耐久商品。
苹果公司认为,在比尔·盖茨软件和中国硬件所主宰的世界中,求生之道就是要用设计为诱饵,让苹果产品比竞争对手的产品更教人梦寐以求。苹果知道它出售的产品数量可能会比较少,但可以索取更高的价格。这就牵涉到持续的吸引力。苹果必须让大部分的顾客渴望新的产品,每隔两年就丢弃旧货。
我竟然这么快就抛弃了不久前如此期待的东西,要是以前,大家一定会觉得这是无法想象的浪费行为,但这正是一九三 ○ 年代美国营销先驱的梦想,他们决心要说服全世界拼命消费,摆脱经济大萧条。广告大师卡尔金斯[Earnest Elmo Calkins]创造了「消费者工程」[consumer engineering]一词,在一九三二年出版的《消费者工程:繁荣的新技巧》[ Consumer Engineering: A New Technique for Prosperity ]书中,他说:「商品有两种,一种是我们使用的,比如汽车、安全刮胡刀;另一种则是我们把它们用光的,比如牙膏或苏打饼干。消费者工程必须做的就是,我们把现在使用的东西消耗殆尽。」就在举世开始了解大自然的资源有限之际,苹果公司办到了这点。苹果让持续不断的消费循环有了一层时尚的外衣。讽刺的是,为它代言的,是穿着黑牛仔裤、黑运动衫的时髦分子,而不是西装革履的企业人士。
在我这台全白苹果之前的那一代苹果,有半透明、柑橘色果冻状的外壳,这特色让设计师乔纳森·伊夫[4]成了信息时代的哈利·厄尔[5]。厄尔于一九五 ○ 年代在底特律设计汽车,每一季的尾翼都做得比前一季更高,是铬材的创意大师;而出生于英国的伊夫则是 PC 塑料[6]的创意大师,他和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一样成了苹果的灵魂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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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电脑的设计师非常聪明,知道要让你头一次启动电脑的动作,就像找到开关一样容易。他们在精简产品的视觉外观上,也同样有高超的技巧。
二 ○○ 三年,我在纽约的苹果电脑门市店买下第一部笔记本电脑,本以为这辈子会和它白头偕老,这将是我对未来的投资,一个对我深具意义的财产,会和我相守一生。我很清楚它是成千上万大批制造的产品,但不知怎的,它却对我自有意义,就像定制的西装一样独具魅力。没想到,这只是苹果公司的变革之一:将电脑从科技设备转为非耐久商品。
苹果公司认为,在比尔·盖茨软件和中国硬件所主宰的世界中,求生之道就是要用设计为诱饵,让苹果产品比竞争对手的产品更教人梦寐以求。苹果知道它出售的产品数量可能会比较少,但可以索取更高的价格。这就牵涉到持续的吸引力。苹果必须让大部分的顾客渴望新的产品,每隔两年就丢弃旧货。
我竟然这么快就抛弃了不久前如此期待的东西,要是以前,大家一定会觉得这是无法想象的浪费行为,但这正是一九三 ○ 年代美国营销先驱的梦想,他们决心要说服全世界拼命消费,摆脱经济大萧条。广告大师卡尔金斯[Earnest Elmo Calkins]创造了「消费者工程」[consumer engineering]一词,在一九三二年出版的《消费者工程:繁荣的新技巧》[ Consumer Engineering: A New Technique for Prosperity ]书中,他说:「商品有两种,一种是我们使用的,比如汽车、安全刮胡刀;另一种则是我们把它们用光的,比如牙膏或苏打饼干。消费者工程必须做的就是,我们把现在使用的东西消耗殆尽。」就在举世开始了解大自然的资源有限之际,苹果公司办到了这点。苹果让持续不断的消费循环有了一层时尚的外衣。讽刺的是,为它代言的,是穿着黑牛仔裤、黑运动衫的时髦分子,而不是西装革履的企业人士。
在我这台全白苹果之前的那一代苹果,有半透明、柑橘色果冻状的外壳,这特色让设计师乔纳森·伊夫[4]成了信息时代的哈利·厄尔[5]。厄尔于一九五 ○ 年代在底特律设计汽车,每一季的尾翼都做得比前一季更高,是铬材的创意大师;而出生于英国的伊夫则是 PC 塑料[6]的创意大师,他和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一样成了苹果的灵魂人物。